29.3.12

101年B(省市)、C(縣市)級裁判講習


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101B(省市)C(縣市)級裁判講習會實施計劃
一、總則
1.依據:依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頒佈之「全國各運動協會辦理各級教練裁判講習會實施辦法」,及核定「本會裁判制度實施辦法」之規定辦理。。
2.目的:為提倡太極拳運動,提昇裁判素質與培養裁判人才,藉以推廣全民運動,期使太極拳運動更能發揚光大。
.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
.承辦單位:新北市太極拳總會
.協辦單位:新北市體育會太極拳委員會、武術委員會。
六、講習對象及資格:
1、年滿二十歲,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已取得C縣市級裁判證一年以上,
   品行端正者。
2、曾取得B級裁判證,在三年內未參加裁判講習者,請務必至少參加一次講習(複訓)。
3、由各協、分、支會推薦。
4、名額暫定六十名。
七、講習日期及地點:
1、日期:民國10163910日,共計三天。
2、地點:新北市板橋體育場(視聽教室)
             板橋區漢生東路278
八、講習內容:
1、太極拳規則   2、裁判技術  3、裁判職責   4、裁判示範 
5、記錄方法     6、判例分析  7、裁判實習  
九、費用:每人收費3000元,複訓1500元。
十、證書:
結訓時經測驗合格者,由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經核定後再發給結業證書乙份、B(省市)級裁判證乙份。
十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1510日止。
十二、報名方式:
1、          填寫報名表、資料卡各一份、並繳交一吋照片四張(最近三年內照片,不得污損、模糊不清、易破損)。初訓者檢附C縣市級裁判證影本複訓人員須附B(省市)級裁判證影本。
團體報名由協分會統合辦理
3、親自報名可採親自報名。
4.參訓人員需著太極拳運動服,以彰顯團隊精神。
十三. 報名地點:新北市太極拳總會(新北市中和區橋和路889樓之1
      電子信箱:t22422600@yahoo.com.tw
          話:(02) 22422600      傳真:(02)2242-5188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1.來土城瘋太極,歡迎多留言,可以幫自己網站打廣告~
2.需要 吳彩有先生 回覆,請勿使用匿名留言[可使用名稱/網址,名稱填自己名字,若無網址,請填E-mail]。
3.匿名攻訐、不相干之廣告適用於無條件刪去法,望請海涵:)
4.您可以使用一些 HTML 標記,如:
 <b>粗體</b>, <i>斜體</i>, <a href='網址'>描述文字</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