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太極拳總會
2012年福爾摩沙盃全國太極拳錦標賽實施計畫暨競賽規程
壹、宗 旨:響應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推廣全民運動,宏揚我國固有民族傳統體育。
柒、活動日期:中華民國101年11月24(星期六)~ 25日(星期日)。
捌、活動地點:台中市國立中興大學體育館(台中市南區國光路250號)。
玖、參加人員:全國各高中、國中、國小,按其所就讀學校統一組隊參加;社會組由各大專院校或各縣市太極拳、國術運動團體自由組隊參加。
拾、活動內容:太極拳功架、器械、推手。
拾壹、報 名: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1年10月20日以前(郵戳為憑)。
二、報名地點:32548桃園縣龍潭鄉九龍村龍人社區37號【台灣太極拳總會秘書處】收
三、聯 絡 人:【邱蘭珍】電話: 03-4891163 手機: 0910-662568 傳真: 03-4804992
四、報名方式:請填具主辦單位規定之報名表(個人組需黏貼及浮貼1吋半身相片各一張)一式二份,一份自存,社會B組檢具身份證備查,報名資料不全或不清楚者將不受理。報名表可上網至台灣太極拳總會( http//www.fttcca.com/ ) 下載使用。
五、報名費用:
1、個人組:每人每項500元整;非會員1000元整。
學生組:高中生(含)以下每人每項300元整;非會員每人每項500元整。
2、團體拳架及器械套路:每隊、每項1500元整;非會員2000元整。
3、四項全能(拳、棒、刀、劍):每人1500元整;非會員2000元整。
4、菁英組:每人每項1000元整;非會員每項1500元整。(報名菁英組者,請勿再報名其他競賽項目)
六、繳費方式:請採用郵政劃撥及匯款付費;收據影本與報名表請同時掛號寄交台灣太極拳總會秘書處【32548桃園縣龍潭鄉九龍村龍人社區37號】。
1.郵政劃撥:
戶名:台灣太極拳總會 帳號:50076611
2.銀行匯款:
銀行:第一銀行桃園分行 (007) 戶名:台灣太極拳總會
銀行帳號:271 10 332865
拾貳、競賽項目:
一、拳 架:
1.個 人 組:
(1)社會A組:大專以上之學生及各界太極拳同好,男、女分組。
(2)社會B組:即長青組,需年滿60歲,民國41年11月24日以前出生者,男、女分組。
(3)學生組:高中組、國中組、國小組。男、女分組。
2.個人總冠軍:社會個人組各單項報名人數達50人以上時,各男、女分組冠軍,均可參加總冠軍賽,每項取前三名。
3.菁 英 組:曾獲得全民運動會、中華總會(世界盃、總統盃)、台灣總會(福爾摩沙盃)社會A組比賽之24式、37式、42式、64式(第二段)、99式太極拳功架第一名者,可報名該式套路比賽,採男、女分組;若參賽人數不足6人時,得併組進行比賽或取消該項比賽。(報名時需附得獎獎狀影本)
4.團 體 組:每隊人數限10-17人不限男、女皆可組隊報名。
5.競賽項目:
(1)13式太極拳全民版(競賽時間5-6分鐘)。
(2)13勢太極拳傳統版(競賽時間4-5分鐘)。
(3)24式太極拳(競賽時間4-5分鐘)。
(4)37式太極拳(競賽時間6-7分鐘)。
(5)42式太極拳(競賽時間5-6分鐘)。
(6)64式太極拳第二段(競賽時間7-8分鐘)。
(團體組為64式第一段競賽時間6-7分鐘)。
(團體組為64式第一段競賽時間6-7分鐘)。
(7)九九太極拳(全民版),(競賽時間5-6分鐘)。
(8)陳氏太極拳(競賽時間5-6分鐘)。
(9)其他傳統套路(競賽時間5-6分鐘)。
二、器 械:
1.個 人 組:
(1)社會A組、社會B組(即長青組,需年滿60歲,民國41年11月24日以前出生者) 男、女分組。
(2)學生組:高中組、國中組、國小組。男、女分組。
2.團 體 組:每隊人數限7-10人。
3.競賽項目:
(1)42式太極劍(競賽時間3-4分鐘)。
(2)54式太極劍(競賽時間4-5分鐘)。
(3)32太極刀(競賽時間2~3分鐘)。
(4)其他傳統器械(刀、劍、槍、棍、扇或其他器械)(競賽時間2~5分鐘)。
三、四項全能:傳統13勢太極拳、13勢太極棒、32式太極刀、54式太極劍。
拾參、競賽規則:
一、依據台灣太極拳總會所頒定之「太極拳規則」,規則中未盡之事宜則於領隊會議中說明或由仲裁委員會解釋。
二、個人賽每人至多報名兩項(一項拳架、一項器械)(參加全能賽者除外);參加推手比賽選手每人限報ㄧ個量級。
三、傳統拳架套路及器械,各項報名達六個縣市以上隊伍時該項目得獨立比賽,
否則由大會編列賽程。
四、個人或團體賽各項報名未達六人(隊)以上,由主辦單位依賽程編列併組比賽,各項報名達十四人(隊)以上,二十人(隊)以下分兩組比賽,若各項報名達二十一人(隊)以上,三十人(隊)以下分三組比賽,其餘類推。
五、團體賽拳架及器械自比賽開始至結束不得有口令聲,可自行配樂。
六、推手比賽未滿十八歲需附監護人同意書;逾六十歲者須附切結書。
註:如以非屬太極拳傳統套路及傳統器械放慢速度比賽,不予評分。
拾肆、競賽方法:
(一)套路:拳架、器械比賽以一次評分判定名次。
拾伍、獎勵辦法:
一、個人組:每項10人(含)以上取前6名,第一名至第三名頒發獎牌及獎狀,第四名至第六名頒發獎狀;7至9人取前5名,第一名至第三名頒發獎牌及獎狀,第四名頒發獎狀;4至6人取前3名,頒發獎牌及獎狀。
二、菁英組:每項10人(含)以上取前6名,第一名至第三名頒發獎盃及獎狀,第四名至第六名頒發獎狀;7至9人取前5名,第一名至第三名頒發獎盃及獎狀,第四名頒發獎狀;4至6人取前3名,頒發獎盃及獎狀。
三、團體組:10隊(含)以上取前6名,每增加3隊再錄取1名,7隊(含)以上取前4名,第一名至第三名頒發獎盃及獎狀,第四名以後頒發獎狀;4至6隊取前3名,頒發獎盃及獎狀;3隊取1名,頒發獎盃及獎狀;若僅1隊則改為表演,並由大會頒發獎狀(或併入其他套路比賽)。
四、
個人四項全能:拳、棒、刀、劍各單項給獎方式同個人組,四項全能積分第一名至第三名另頒獎盃及獎狀,第四名以後發給獎狀。
五、個人總冠軍:參加個人組總冠軍賽(不分男、女),每項各取前三名,頒發獎盃及獎狀。
六、團體總錦標:團體成績按各隊個人及團體在各級比賽中所獲成績之總合計算錄取三名,依名次發給獎狀及獎盃,積分依名次以七、五、四、三、二、一計分,如得分相同者以各隊所獲第一名多寡判定之,如第一名相同時以所獲第二名成績多寡判定,餘類推。
七、分數相同者,獎狀並列相同名次,獎盃(牌)以抽籤決定之,次一名次從缺。
拾陸、參加辦法:
一、大會開幕表演由籌辦單位負責。
二、參加單位之職員及選手車旅及膳宿費由各單位自行負責。(大會供應參賽職員及選手中午便當)。
三、參加單位應於10月20日前,將選手資料及參加項目名稱詳細填妥。連同報名費收據影本以掛號寄達32548桃園縣龍潭鄉九龍村龍人社區37號【台灣太極拳總會秘書處】註冊,並以規定日期內郵戳為憑。報名同時請繳交一吋照片職員1張、選手2張,以供大會製作職員證及選手證。
四、報名一經註冊概不接受任何變更,註冊時必須使用本會所發之規格,填寫清楚一式二份,一份自存,一份送達本會辦公處。凡未依本會所印發之表單規格或填寫未明者,一概不予註冊。
五、每隊選手五人以下派領隊一人、選手六至十一人派領隊、教練各一人、選手十二人以上派領隊、教練、管理各一人、十九人以上派領隊、教練各一人、管理二人,(選手不得兼任以上職務)與大會接洽有關事誼。
六、各隊伍請於11月24日上午8時至9時報到;裁判、領隊會議於上午9時00分召開。
七、大會裁判或職員不得兼任各單位之領隊、指導、管理及隊員表演。
八、各單位參加推手賽選手應於報名時確定參賽級數,並於11月24日上午8時30分至9時30分至指定地點體檢及過磅,若當日過磅不符合報名參賽級數,視同棄權。
九、各單位領隊應於10月31日上午10時至台灣太極拳總會秘書處(龍潭鄉九龍村龍人社區37號)參與場次抽籤,逾時或不到視為棄權,由本會指定代為抽籤不得異議。
拾柒、申 訴:
一、比賽以主任裁判之宣判為終決,選手不服宣判可提申訴。
二、選手之申訴應於該賽次後30分鐘內由領隊以書面並簽名蓋章,向仲裁委員會提出,並以仲裁委員會判決為終決。提出申訴書時需繳交保證金5000元,仲裁委員會認為無理由時得沒收其保證金充作大會費用。
拾捌、選手應注意事項:
一、選手須於賽前30分鐘準時報到,並接受檢錄員之檢查,選手一經檢錄不得離開會場。唱名3次不到以棄權論。
二、選手在比賽場地不得發出無意義之聲音,或作妨礙會場秩序之言行,如違背規定則取消其比賽資格。
三、選手需服從裁判員之判定及裁判長之指導。
四、選手應穿著正式比賽規定之服裝(功夫裝五或七排扣、圓領衫、燈籠褲),不得纏頭(腰)布、巾、赤膊,穿著內衣褲、襯衫、皮鞋、或奇裝異服,如有違反情事,不得登場比賽。
五、比賽程序及比賽賽程一經大會排定,各選手不得要求更改提前或延後。
六、選手應攜帶具相片之身分證件並佩戴選手證,以備裁判員抽檢,否則不得入場比賽。
拾玖、參加單位應遵守事項:
一、各單位應依照大會之規定準時報到。
二、各單位參加開幕典禮應整齊列隊進場或退場。
三、各單位應自備隊旗一面,惟顏色及圖字可自訂。
四、各單位應依照大會指定之會場席位入座,並保持肅靜及場地之清潔。
五、各單位應於每場比賽開始前十五分鐘列隊到達指定之席位,並於比賽完畢後列隊退 場。
六、各單位參加推手比賽選手不過磅或逾時過磅者以棄權論。
七、各單位參加比賽選手出場時應接受檢查。
八、各單位應依照大會規定手續辦理參加事宜,凡以個人名義或臨時向大會報名參加 者,概不受理。
九、各單位之領隊、指導、管理及選手進入比賽場地時需佩戴識別證。
十、在比賽場內之人員不得穿著硬底皮鞋並嚴禁吸煙及嚼檳榔。
2012年福爾摩沙盃全國太極拳錦標賽 個人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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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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黏貼一吋
半身照片
二張
(一張浮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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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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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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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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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生
出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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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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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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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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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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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 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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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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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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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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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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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手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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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架、器械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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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組 □女子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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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A組 □社會B組 □四項全能組
□高中組 □國中組 □國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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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組 □女子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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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量級 □第六量級
□第二量級 □第七量級
□第三量級 □第八量級
□第四量級 □第九量級
□第五量級 □第十量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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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項(13勢拳、棒、32刀、54劍)全能
□十三式太極拳 □十三勢太極拳
□二十四式太極拳
□三十七式太極拳
□六十四式第二段
□四十二式太極拳 □九十九式太極拳
□陳氏太極拳 □38式□48式□56式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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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式太極刀
□四十二式太極劍
□五十四式太極劍
□其他傳統器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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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手選手) 監護人同意書
選手
參加2011年福爾摩沙盃全國太極拳錦標賽,因未滿十八歲之太極拳選手按大會規定,需取得監護人同意簽名。
監護人簽名: 身分證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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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手選手) 切 結 書
本人實際年齡超過六十歲以上,惟身體健康,今自願參加2011年福爾摩沙盃全國太極拳錦標賽,如有任何意外發生,責任自負,與主辦單位無關,恐口無憑,立此切結。
切結人簽名: 身分證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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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機關團體請蓋關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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